今天的蘋果日報的一篇文章,作者是劉黎兒,我覺得寫的很不錯,雖說是寫個女性的,但男性也可以套用。




文章主要內容是這樣:

一堆女人在一起,尤其是面對男人時,很容易自動把自己歸納成某種角色來扮演,一種是扮演讓男人奉承討好的偶像角色,一種是搞笑而奉獻犧牲的幹事角色,另一種是存在感很稀薄,沒人注意的配角女人,但惦惦吃三碗公,不動聲色就把最美味的男人叼走了。然後其他兩種的女人只能哀怨後悔自己的短視!

第一類的女人我不熟,不過我的理論是:「偶像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追的。」
第二類的女人其實跟我也蠻像的,常常在人多的時候自告奮勇出來搞笑起鬨,好像很有人緣很受歡迎,但其實很容易就不被異性當異性,最後的最後也會發現自己往往是落單的那個,很哀傷,然後看透事實之後才無奈的趕快把自己銷售出去。(默)
第三個是最精明的,正所謂“會咬人的狗不會叫”,會脫團的往往都是這種人。^^

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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