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是特色,不如說是比較會引人注目的外在行為特徵。



第一點是我的腳步聲。
我穿拖鞋的時候腳比較不會抬太高走路,所以會發出很大聲響。
重點是,我家那個剛滿週歲的小東西已經能夠認出來了!!
因為我之前都會逗他玩,所以現在他只要遠遠的還沒看到我就聽到腳步聲,便能認出我來而興奮的做出很誇張的動作。屢試不爽。

第二點是我講話有時候會含滷蛋。
這點除了我家人外,也被我那些學妹揪出來了~><


第三點還是跟我講話有關。
那就是我經過了四年才知道原來台灣人用問句加語助詞:“嗎”的時候是不把尾音拉高的。Orz
於是乎就變成了學妹們口中的“鎮長腔”了。
不過也解了我多年來的疑惑‧‧‧為什麼明明我自認為字正腔圓還是會被問“外國回來的厚?”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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