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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是包括孫中山的中華民國

【聯合報╱社論】 2012.01.01 02:04 am


今天是中華民國一○一年開國紀念日。

當此中華民國第十三任總統選舉,即第五次直選總統正在進行之際,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稱,她所說的中華民國,指的就是台澎金馬,包括淡水河、濁水溪;而馬英九的中華民國,卻是包括長江、黃河、黑龍江。蔡英文說,馬英九主張的一個中國,與北京主張的「一個中國」相同。

蔡英文的這種說法,聽起來煞有介事。但就感性面言,這其實是煽情挑激的民粹語言;就理性面言,更是不入流的欺世愚民之論。何況,蔡英文指馬英九的中華民國與北京主張的「一個中國」相同,這根本是誣陷栽贓;馬英九主張「一中各表」、「不統/不獨/不武」、「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這如何與北京的「一個中國」相同?

蔡英文說,她的中華民國只有淡水河、濁水溪,沒有長江、黃河;這是典型的台獨論述,動不動就拿「中華民國還是一片秋海棠嗎?」來嘲諷中華民國。

但這還不是台獨經典的極致陳述,在扁政府時代甚至曾欲改編歷史教科書,將「中國史」列入「外國史」,將「辛亥起義」改成「辛亥起事」,將孫中山改成「外國人」。也就是說,在民進黨的台獨史觀中,即使陳水扁已經是兩任中華民國總統,但他們仍舊認為「中華民國」應是「去孫中山」的「中華民國」。那麼,「去長江」、「去黃河」,豈不更是理所當然?

陳水扁的「去孫中山」,與蔡英文的「去長江」一樣,皆是「金蟬脫殼」的台獨論述。他們一方面「利用中華民國」,要「借殼上市」,一方面又「否定中華民國」,想「金蟬脫殼」,欲以「去長江」、「去蔣介石」、「去孫中山」,來脫掉這個蟬蛻。

蔡英文曾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這分明是「金蟬脫殼」的論調,亦正是典型的台獨史觀。但她後來修改為「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外來政權」;則似已從「金蟬脫殼」的深獨論述,轉變成「借殼上市」的淺獨表述。不料,如今一句「我的中華民國沒有長江」,竟又折回「金蟬脫殼」的深獨論述。試問:蔡英文的中華民國有沒有孫中山?若有孫中山,怎會沒有長江、黃河?

今天的中華民國,是一九一二年肇建的中華民國。沒有孫中山、蔣介石、蔣經國;就沒有李登輝、陳水扁。沒有一九四七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就沒有今日實施第五次直選總統的中華民國憲法。

請問蔡英文:在陳水扁執政八年及妳自己入閣多年期間,妳什麼時候說過妳的中華民國「沒有長江,只有濁水溪」;在那個時候,依據憲法及兩岸關係條例,妳的「長江」難道不是「大陸地區」,而濁水溪豈不是指「自由地區」?

蔡英文日前走訪金門,誇耀她開辦「小三通」的政績,並標榜她曾大幅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試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否依據憲法上所定「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的規範而出,而「小三通」又是否在此一法理設計上始能開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稱之「大陸地區」當然是包括了長江、黃河與黑龍江;若沒有黃河、長江、黑龍江在憲法法理上的存在,還會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嗎?還會有「小三通」嗎?


台獨論述的謬誤在於:只想享用「中華民國」的資產,不肯承擔「中華民國」的歷史難題;因此,一方面「利用中華民國」,享用「借殼上市」的利益;但另一方面又「否定中華民國」,作「金蟬脫殼」的盤算。

兩岸共有孫中山,與兩岸共有長江一樣;皆是「一中各表」的維繫因素。在法統上,中華民國是包括孫中山的中華民國,這是台灣的資產,非此不足以與北京分庭抗禮;而中華民國在法理上亦是包括長江的中華民國,這固然是兩岸的歷史難題,但這也正是足使台灣與大陸「一中各表」、分庭抗禮的憑藉。

台獨元老姚嘉文曾稱,台獨只承認中華民國的選舉制度,不承認其他;這正是台獨要「去中國化」、「去孫中山化」、「去蔣介石化」、「去長江化」的意識形態大觀。但這種偏激的政論若要成立,恐怕只是「否定九二共識」還不夠,尚要徹底「金蟬脫殼」,必須完全否棄中華民國憲法始能辦到,那就是正名制憲,建立台灣共和國。因為,如果不廢掉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孫中山不會變成外國人,長江也不會消失。

如果長江可以消失,孫中山也可以否定。但扁政府執政八年,蔡英文入閣數年,歷任陸委會主委及副閣揆,並未能使長江在憲法法理上消失,也未能使孫中山變成外國人,亦未能使中國史變成外國史;難道蔡英文如今是在宣示:她若當選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將在法理上無長江,在法統上無孫中山?

其實,對台灣而言,憲法法理上存在的長江,不是禍水,而是政治天險;蔡英文及台獨人士,不要自毀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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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篇文章有兩個問題。
1.中華民國的法統(以下簡稱ROC)。到底如今在台灣的這個政府,是不是1912年成立的那個,上次鎮長在“此國非彼國”這篇文章中討論過了。等一下我們再更深入談一下。
http://fatisuya.pixnet.net/blog/post/30163012

2.台灣獨立的最大妨礙其實是ROC,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今天已經是個充滿“修正史學”的年代了,那場轟轟烈烈的辛亥革命,其實早就不如教科書中宣傳的那樣的偉大。國父的光環早該退去,並非真的是“微孫文,吾國終為帝制矣”的神話。當然,他的影響力不可忽略,只是,或許就跟列寧在十月革命中那樣的成分罷了。

1912年成立的其實是個大鍋炒的政府,裡面有遺老,有黨人,有湊熱鬧的實業家,也有軍人。形形色色,各方人馬都來沾沾“德先生”的光,瓜分一下利益。後來大家也都知道,袁大總統看著這樣玩下去不是個了局,想要恢復帝制失敗,國家就進入北洋時期。終身以救國為己任的孫文,則是跑到南方自己成立一個政府來玩。

最後南方贏得了勝利後,把正統搶了過來,然後高喊統一。這個民國,與其說是1912的,倒不如說是國民黨的,1948年的那個憲法,整個體系,真的就是不折不扣的。就像今天PRC也是共產黨的一樣。

1949年之後又是一變。痛失90%以上領土的民國,跑來台灣苟延殘喘,代表整個中國的地位儼然形容具文。上個世紀八零年代,小蔣死後的ROC,已經開始轉變,2000年,國民黨更是失去了政權,讓屬於KMT的民國連最後這個象徵都失去了。

如今,這個ROC的法統,到底是從1912還是從1948,而1949年後的,又是一個怎樣的?其實是個“政治問題”,而不是“歷史問題”。前者是我們眼下在吵的,後者是子孫輩修史時要煩惱。

綜觀整個歷史,以拜占庭帝國為例可能不甚貼切。或許還是要回頭找中國史,放眼望去,兩晉、兩宋跟南明都是似曾相似。或許又以南明更貼切吧....

不論如何,當年晉元帝曾對王導說他們來到江東如同“寄人籬下,心甚不安”,不知當年老蔣可否有曾如此感受?

 

民進黨的最終黨綱是“台灣獨立”,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事情,不知道這篇文章批評點何在?

所有人都知道台獨是“只能做不能說”的事情,當然更知道“最妨礙台獨的其實是ROC,不是PRC”。從1949年成立以來,北京的主權從未延伸到這塊小島上,而目前有“實質統治權”的則是“中華民國政府”,台灣如果要徹底擺脫這些的糾纏,首要打倒的自然是在台北的那個政權了。

明眼人也知道,民進黨不是個革命政黨,總不會要求他們“揭竿起義”,拿著槍砲開著坦克衝進凱達格蘭大道前的那棟建築物吧?愛說笑,歐洲的社會主義份子都走修正主義路線,從體制內進行改革運動超過五十年了,憑啥還要這些台獨份子也起來搞“革命”,真是不知所謂。

ROC的憲法去留為何,當然不是一個政黨,一些人就能決定的。

至於人家想做什麼,基本上還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的話,本來就是“合法的自由”,屁話那麼多,還不是只是反對“台獨”黨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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