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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還蠻佩服北京商務這一系列漢譯叢書,幾年前發現它們有翻譯《拿破崙法典》時,心想這個也能夠問世是要賣給誰,結果最近我又看到這本查士丁尼的《法學總論》,就啞口無言了。

或許是筆者對於法律史的研究不夠了解吧,畢竟像《唐律疏義》也是有出現在架上,中國的政法大學關於羅馬法的課程跟教科書也都可以買到,商務推出這本也沒啥好奇怪的。

這本書原名《The Institutes of Justinian》,翻譯成《法學總論》或《法學階梯》,是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撰的《國法大全》中的教科書部分。

筆者非本科系出身,翻閱這本書只是抱持著一種好奇心,雖然說法律條文本身跟現實總是會有落差,但我們仍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到一些有趣的觀念跟思想。像是在序言裡,查士丁尼即強調:皇帝治國除了以上帝之名跟武器遂行,還要用法律來鞏固,並說明這本書是特別編撰,濃縮了所有羅馬法的精華,以供學子研究。而在第一篇的主旨“正義與法律”,即開宗明義的說:正義是給與每個人應得的部分,這種永恆與持久的願望。又說: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於正義與非正義的科學。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這幾段原則的說明,讓筆者覺得饒富趣味,一千多年前的羅馬法學家這樣思考,是來自於怎樣的信念,又有多少成分影響到現在的人們呢?

對比之下,後面關於萬民法、市民法與自然法的述說跟對於“人”權利定義也都很有趣,特別是吾人身在一個奴隸制已經消失且被視為罪惡的年代,讀起這些條文總有些矛盾感。

當然,筆者沒有全部的條文都看過,那太瞎了。裡面很多主要是關於財產與物等的繼承,相當於現代的民法,那不是我所關心的部分。訴訟方面的規定跟公訴都被放到了最後一卷,大至上的規定沒有前面的那樣繁複,筆者比較欣賞的是Lex Julia de adulteriis對於通姦、同性之間的姦淫、誘姦、以及強制性交等罪行,不論主從(!)都一概處死。當然,這條法律應該沒很認真的執行吧。我記得之前讀吉朋的《羅馬帝國衰亡史》有提到過,君士坦丁就是在這條文上很搞笑,常常判了一堆人死刑之後,自己也覺得太嚴酷,又用特赦。

總之,這本書的內容大概只限定於對於羅馬高度有興趣,如筆者,或者是研究法律史的朋友吧。不過後者應該更需要直接去買教科書.....

或許透過法律條文去觀察一個社會也是挺有趣的。
共勉之。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33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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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