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以跟《古代的民主與現代的民主》這本一起讀。
重讀一次後感覺翻譯有些句子怪怪的,但整體還好,須要用點心,雖然其實這是篇講稿改寫的。
但如果你看懂的話,眼前就能清楚浮現芬利描繪出來的古典時代的政治圖景。
 
芬利關心的不是政治制度,思想等“脫離現實”的理論,他想跟大家探討的是實際上在古代運作的政治是怎麼樣方式。實際掌握權威的是誰?是怎樣控制這種權威?社會上構成的是怎樣的階級?又要如何維護不同的利益?法律是否可以確實的保護大眾?政治衝突又是如何解決?….等各式各樣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務的處理之道。
古代的階級成分沒有今天那樣複雜,富人跟窮人二分,儘管是存在所謂的“中間”份子,但數量上是不能相提並論的。他們都各自宣稱代表著“國家”及其利益,那麼,在古代,何謂“國家”呢?正確的來說應該是城邦,這跟現代意義上的並不相同,此外,欠缺中介(官僚),人民是只能跟政府-立法者、法庭與行政人員-接觸才能感受到“國家”及其權威。在沒有官僚的情況下,城邦要維持諸如治安,就需要志願者了。
現代人很難想像在沒有官僚的情況下怎麼統治,可是過去的城邦確實是這樣維持了權威與穩定。主要是依靠傳統,上層階級獨占教育與識字權,塑造出一種價值觀來控制大眾;此外,雖然富人獨佔了大部分的利益,卻是以承擔公共支出作為代價。同時,貴族爭權要人民支持,所以他們會給予庇護及分享利益來爭取,也可以達到統治上的穩定。此外,相對於雅典對於宗教的輕忽,羅馬貴族則擅長使用人們對於占卜跟神諭來達成自己的目的。
古代社會小國寡民,政治活動都是面對面彼此的角力,政治家跟大眾間的宣傳拉攏,演說是必要的條件,但不是唯一成功的要素。現有的史料不會告訴我們雅典出兵西西里或羅馬決定毀滅迦太基時經歷了多激烈的辯論跟鬥爭。
在雅典,直接民主讓公共職務向大眾敞開大門,公民基本上都有機會擔任官職,參與決策,畢竟當時很多事情都是直接性的關連,例如上戰場。羅馬雖然名義上有三個議會,但真正掌握實權的是元老院,透過對行政官員的把持,寡頭貴族限制了人民的參與在一定範圍內。在希臘本土常常都是寡頭、僭主跟民主的交替,羅馬政體雖然看起來相對穩定,但其實也經歷過混亂,所謂“階級矛盾”時期,街頭暴亂,罷工等對抗時常出現,但平民純粹為了一個目的的活動,這跟共和末那些被雇傭來充當打手引起的戰亂是不可同日而語。
我們很難相信,希臘、羅馬的政治人物在彼此勾心鬥角時,會沒有一種立場與利益掛勾在背後,純粹只是一種權力跟榮耀的遊戲,至少在說服大眾給予支持時。而在古代,政治的鬥爭,為什麼必須以消滅對手為目的,而不僅僅只是其地位?這也跟民眾參與有關,儘管帶有著虛幻的色彩,到底能夠真正影響決策多少尚待爭議;但在這個面對面交流的政治社會,權威在體制上不來自於職位,而來自於個人影響力。要給與對方打擊,除了毀謗或者是財富,最有效的方法當然還是直接流放或消除對方。在雅典,陶片放逐法跟不當提案處分讓鬥爭以放逐結束。而在羅馬,為什麼政治實踐變成激烈的惡鬥,最終成了瓦解共和本身的原因?這在於過去的平衡的失去跟政治不再能夠回應人民的需求。羅馬是古代世界最終最強大的剝削機器,其得來的利益本來至少還在貴族跟公民之間達成一定的共享;後來,隨著征服規模逐漸擴大,變成只有一方獨占時,部分野心家日亦激進,加強了擴張的力度;同時,公民淪為赤貧,不得以將充當武力的軍團轉向原本不須服役的最下層徵召,他們並沒有過去的那種義務跟忠誠感,戰利品又與他們無關時,成為野心家的打手攻擊城邦與國家也就不是什麼難事。說穿了,羅馬共和的“過時”是在於政治實踐的失敗,它不再能夠讓各個階級都發聲,維護所有人的利益,而不全然是體制的落伍。
最後,芬利又問了:那麼,國家的正當性又是從何而來?而公民的服從義務又到怎樣的界限?事實上,這也是討論了一兩千年的政治思想史上的問題,而答案也基本上符合現在主流的共識:唯有追求共善,國家才有正當性;也只有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公民才有服從的義務。可是,最後他又說,當人們把不正當的國家推翻後,迎來的卻可能是不自由:例如羅馬共和。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古羅馬 古希臘
    全站熱搜

    鎮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