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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一下,所謂的「裸婚」並不是指裸體結婚喔!(蛤?本來就沒有人這樣想?Orz)

這是對岸的一個新辭彙,由於時下要賺錢越來越難,許多年輕的男女迫於經濟的無奈都沒有辦法永結連理,最後索性就把所有傳統的一切禮俗都拋開,僅進行最簡單的法定儀式,也就是公證結婚來決定終身大事。
當然,這對於男人來說應該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不過對於大多數女人而言,婚紗可是一輩子最嚮往的衣服哪!!既然都結婚了怎麼可以不穿呢!?


不過我今天就遇見一位已婚少婦,她比我還年輕就結婚了,她坦承,當初她們就是進行裸婚,包括雙方家長都同意這樣的方式解決。什麼儀式,甚至連婚紗照之類的都沒拍,更別提宴請賓客了。

這個事情自然聽的我張大了嘴巴,站在我旁邊,那位有家室的帥氣大哥感嘆道:「想當年我的婚禮一下子就把我畢生積蓄榨乾乾,像泡沫一樣就蒸發掉了。」然後對著我說:「這種女人是稀有動物,你趕快問問她有沒有妹妹,上了!!!」

當然了,這位少婦笑咪咪的說:「我只有兩個哥哥,有需要嗎?」

「呸.....」

不過沒關係,她的存在證明了這世上還是有務實的好女性存在,我們要努力!!!!


至於某個不以為然的女人在旁邊嗆說:「都要這樣乾脆別結了。」


噗嗤,所謂的結婚嘛。本來就只是法律上的價值更勝於形式上的意義,心與心的契合外再加上世俗上的約束,才是真正的精神。至於婚禮不過是湊湊熱鬧跟大家宣傳宣傳,順便擾擾人,找找自己的麻煩而已。現在把這一層給去掉了就覺得不如不結,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吧!?

哎!

 

祝她未來的老公幸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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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