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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婚是一個2008年出現的網路用語,意思是只領結婚證,不辦婚禮、不擺酒席、不拍婚紗照、不度蜜月的結婚方式。裸婚的原因通常是經濟基礎不夠,或是工作太忙沒有時間等。初入大城市的年輕80後白領們在還沒有經濟實力買房、買車、買鑽戒的情況下,這種不辦婚禮、不拍婚紗照、不度蜜月的「裸婚」在各大中型城市開始流行,如深圳、西安、上海等大中型城市。

 

 

這是我在Wiki上面找到的定義,源自於中國,後來在台灣也漸漸流行起來。主要對岸有部“裸婚時代”,似乎蠻夯的。其實我對於婚姻沒有太多的研究,不過很多儀式其實都有它的象徵意義,就好比聘金跟嫁妝,其實都是為了新人著想,要讓他們在成家立業後,不至於餓肚子的一種做法。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竟慢慢變成一種負擔。

在台灣,裸婚還沒有變成潮流跟趨勢,但也不是沒聽說過有人這樣了。

鎮長的年紀,談婚姻其實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我娘跟我說,可以努力存點錢,而且願意贊助,但我一點都不想用到他們的錢,我相信兩個人願意同甘共苦,沒什麼不能忍耐跟克服的。回憶是等著人去寫的,表面是可以補回的,只要有心就夠了。意義大於形式,千萬不要本末倒置。


更何況兩個人在一起需要克服的困難比結婚多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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