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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林書豪,這個事件被洗掉了。

 

我是看到商周的討論才特別留意一下,坦白說我買Lativ的產品才不是為了MIT。I don`t care!

但,就如文章本身所述,一個廠商標榜的形象是無價的,這就是所謂的“品牌形象”,任何一間公司捍衛這個要像對待生命一樣。Lativ給人的感覺是什麼,正如鎮長引用的這張圖片一樣嗎?

MIT?國民服飾?

今天不管公司的理由是什麼,許多顧客當初支持你的原因或許就是衝著這個價值觀,今天你帶頭打碎了,真的還能樂觀的期望同樣的反應嗎?

當然啦,台灣一定還有很多人跟鎮長一樣才不care,爽,由你哭羅跟Zara都買。特別是這個島民又都很健忘,說不定過段時間也早就不記得了。(HTC拒買事件燒了多久啊?)

不過對一個公司而言,輕易的改變自己的核心精神,是一種危險的賭注。

大家大概很難想像星巴克曾經一度沒落過,殷鑑不遠。

 

其實同樣的,做人,還有國家都一樣。

沒有原則的人跟欠缺立國精神的政府,都只是殘缺。

任何的隨意更改更是冒險。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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