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37.shtml#ixzz1qOlRJIhR
針對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除,引發反都更住戶及學生團體強調抗議,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強調,市府花了很長的時間協調,但不能為了兩戶人家,而讓其他36戶、已經搬離家園兩年多一百多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5%和95%之間,市府必需有所選擇,必須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依法執行。
郝龍斌指出,市府花了二年多的時間協調,但不能為了兩戶居民,而讓其他36戶、100多位居民在同意都更後搬離後,等了二年,還有家歸不得。
針對文林苑都更案延宕超過二年,郝龍斌在去年底赴市議會進行施政總質詢時,當時他說,建商和住戶間的歧見已經縮小,市府會再給一段時間讓雙方溝通,但最長絕對不會再超過一年,若屆時建商與住戶仍不能達到共識,市府會強制執行,外界不要懷疑市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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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ilefish (輕乳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郝龍斌:不能為2戶 讓其他36戶有家歸不得
時間 Wed Mar 28 23:11:5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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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這篇新聞整個換成一樣的模板也能通
針對以飛彈攻擊台灣,引發台灣民眾強烈抗議,中國領導人胡錦濤上午強調,中國政府
花了很長的時間協調,但不能為了兩千三百萬的刁民,而讓其他十三億、已經情感多次
受傷害的居民持續受害,在1.8%和98.2%之間,中國政府必須有所選擇,必須照顧最多人
的權利,依照反分裂法執行。
胡錦濤表示,政府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協調,但不能為了一省的居民,而讓其他22個省、
十三億的同胞等了幾十年,依然等不到寶島回歸祖國的懷抱。
聽起來真的超合理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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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有梗。
好北北,民主不是這樣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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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75610 (大偉) 看板: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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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為了都市更新或經濟發展開發而引起爭議的案件也不少
以200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Kelo案為例
美國康乃狄克州New London市也面臨經濟衰退、失業率高漲的問題
New London市政府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
消除「衰敗」地區(英文稱"blight"),例如貧民區或外觀不佳的老舊社區
政府與私人開發商合作,預計興建一個包含飯店、購物中心、研發中心的綜合開發計畫
花了錢購買大部分土地,仍有少數「釘子戶」,包括Kelo女士等人不願出售土地
於是市政府替開發商徵收這些不願出售住戶的土地
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最後5:4 以一票之差,判決Kelo等地主敗訴
判決一出,美國輿論大譁,不論共和黨民主黨 都有抗議的聲浪
後來被徵收的地區,土地沒有被開發作任何用途
計畫承諾的數千工作機會與每年數百萬美元的稅收也沒有實現
預計設立的研發中心也由輝瑞公司宣布關閉
原因是後來美國面臨了金融海嘯,所以一切的投資開發計畫全部收起來
當初宣稱的願景似乎只是一場空
不過重點是,美國輿論各界對此判決大加撻伐,不論共和黨或民主黨
各種公民團體也組織起來嚮應,掀起所謂的財產權保障運動
各州立法機關也發揮權力制衡的效果
紛紛立法禁止政府與開發商合作 透過徵收手段剝奪人民財產權供都市更新之用
而Kelo女士的房子呢?
並沒有被拆掉,而是原封不動被移到另一個地方,一個盡可能接近原址的地點
Kelo女士的房子照片:http://ppt.cc/@S5! 欄桿掛著標語:NOT FOR SALE
我想美國這種極為尊重財產權、崇尚自由權,公民自覺意識強大的國家
應該是世界極為少數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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