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tbbs (pizz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牢記IMEI碼 追手機不難
時間 Thu Oct 25 14:38:5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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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經驗,掉手機記得要報"侵占遺失物"!
今年五月老婆大人在下車時掉了一支智慧型手機(門號是我的名字辦的),
回頭找已經不見了,丟了一個難題給我希望能幫他報警處理,
拜google大神的幫忙,彙整好幾個網友的經驗,
最後幸運地在三個星期後拿回手機,分享處理的過程如下:
1.網路110報案,內容詳述人事時地物、手機IMEI碼,最後一定要提及希望對拾獲
未歸還者提出"侵占遺失物"的告訴。
2.不到半小時,案發地的警分局來電,說有收到網路報案,還很"好心"的提醒如果
只是遺失的話,去我公司附近的警察局備案就好了。我反問他如果我想提"侵占
遺失物"呢? 他就說那就要麻煩我去他們那裏(案發地的分局)一趟。
3.當日下午請假直奔案發地的分局,承辦員警感覺一直想說服我寫遺失備案就好了
,還說他們都會固定去中古手機行查序號,或是有重大刑案的手機被鎖定時,
只要確定是我的手機序號,查獲時會通知我們去領。我就反問他如果手機報遺失
,電信警察會不會主動根據IMEI碼去追查,警察很老實的說因為每查一支號碼
都要付給電信公司不少的費用,所以不能確定會不會主動追查。
4.根據第3點,我當然堅持要對拾獲未歸還者提出"侵占遺失物"的告訴,警察也無可
奈何,幫我做了筆錄,還說案子會移轉給台中電信警察那裏做追查的動作,我也
順利領到三聯單的其中一聯。
5.大約過了三個星期,警察來電說手機找到了,被一個外籍看護撿走自用,因IMEI
碼已被電信警察鎖定,所以很快就被警察約談到案。
6.去領手機的時候,問警察這個可以撤銷告訴嗎? 警察說這個是屬公訴罪,所以
不能撤銷,開庭的時候我也不一定要到,最後會將判決結果副本郵寄給我知道。
7.大約再過一個月左右,不知是那個部門的警察打來說已開完庭,因我沒有出庭,
所以在電話中問我是否有想對侵占者提出甚麼請求之類的,我就說東西有找到
就好了,她也應該有得到教訓,所以就沒任何意見。
8.後來判決書寄來,因為是第一次且有悔意,所以不予起訴,就結案了。
結論:"遺失"是你自己掉的,警察幫你找到算你幸運。
"侵占遺失物"對警察而言是有破案壓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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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記得備份自己的IMEI碼,不然去電信公司查也有喔。
剛剛看到有人說手機要設密碼上鎖不然隱私會被看光....我認真考慮了。@@
雖然也沒啥好看的.....

我記得盒子上都會有,除非第一天就把盒子丟了。
我這支是在電池後面,內盒也有附三張~XD
有的平板電腦有3G可能也可以這樣用,但是沒有的話就沒辦法了,我遺失了個平板只有Wifi,要碰運氣了
還是自己小心最重要。
因為看了版主的文章.. 我非常努力堅持而且積極的尋找我的手機.. 也將遺失改轉報侵占了!
手機很可憐,不要輕易的拋棄它!用力找回來!
我這邊更扯,我一開始是被弄成遺失,後來他一直說不能改只能在遺失那做補充 講到雙方都有點不高興了, 最後也是我堅持才幫我開新案(侵占遺失物) 我是人直接去警局改報 好險撿我手機的是真的有接起來沒講話,我由這點我才站的住腳改侵占物遺失 他們一直說我不知道誰要怎麼告?就是不讓我改或新開侵占遺失物 不知道位什麼樓主可以很順利的沒有阻撓的開成功侵占遺失物 他們沒一直刁說不知道人怎麼告嘛?順便問一下#3樓的增高中有找到嗎
嗯,這篇文章是轉錄的。 本文中的原作也是遇到妨礙,所以一定要堅持自己的權利,同時也要弄清楚法律上的規定。 希望你能早日解決!
我的也是不見!可是我單子上面是寫受理案件登記表?只有像A4大小的紙 這樣對嗎??
上面會寫是什麼文件吧
所以說 在路上看到遺失的任何東西千萬不要撿 讓他在那邊自生自滅就好 這是病態社會下的自保之道
對啊 都有故意栽贓的!